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冬季年会征稿 | 共生:部门法中的公行政

回首2021,在“部门法研究的两种未来”冬季年会上,我们有幸见证法学学科与各类研究方法的碰撞,数字治理公私法部门内的融合。对话背后闪现的智慧火花与真知灼见,让我们对部门法的交叉研究充满期待。进入新的一年,《人大法律评论》更加专注学科交叉研究的学术旨趣,尤其注重法学二级学科间的交叉学科研究,希冀通过整合法学内各个二级学科,推动形成中国的新式法学通说。


今年,我们将此种努力命名为“共生”。所谓“共生”是相异又相补、相反但相成,是相互成全下的协调统一、和谐共进。此即费孝通先生所说的“美美与共,天下大同”。期待“共生”系列活动能继续受到广大作者和读者的关注和支持!

征稿方向


夏季年会上,我们“锚定”经济法的交叉学科研究;冬季年会,我们将“共生”的聚光灯打在行政法上,尝试从多个具体角度照亮行政法的每一面,彰显行政法的多样性。行政法学科历来是相对独立的法律部门,其基本调整对象乃公行政。然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使得行政职能不断扩张,公行政的触角已然深入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。伴随着上述趋势,公行政领域的原理、概念等亦不断流入到民法、经济法、社会法、环境法等其他部门法之中。此时,如何在各自的领域内理解公行政、如何在部门法内部安放对公益的追求,成为法学各部门集体亟待回答的命题。


应该说,行政权的作用及其控制是包括行政法在内的各个部门法的共同课题。正如行政许可之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判断有重要意义、行政鉴定对民刑事诉讼有重要影响、行政指导对新型劳动关系治理有重要变革,行政权作用的末端有时体现在各部门法之中,并且不限于行政法学科自身。近年来,行刑衔接、行政证据转化、公私合作治理等问题无不体现着公行政之于其他部门法的重要影响。


因此,思索各部门法如何在其领域内理解和控制公行政这一问题是必要的。通过基于实践问题的思索,法学研究将能冲破学科间的壁垒。“行政”这一有生命之物将显现出更多不同的侧面。各部门法之学理亦能找到新的突破口以求更加纵深的发展。


基于上述思考,《人大法律评论》2022年冬季年会拟以“共生:部门法中的公行政”为题,面向各个专业征求其领域内关于行政权作用及其控制的最新思考,追问各具体领域内公共性、公益性维护的专门问题、独有经验。具体而言,本次冬季年会拟征收以下相关内容的稿件,用以年会上报告:

1.民商法领域内行政权的作用及其限度;

2.刑法领域内行政权的作用及其限度;

3.诉讼法领域内行政权的作用及其限度;

4.其他部门法领域内行政权的作用及其限度。


我们欢迎来自公共卫生、环境保护、城市治理、劳动保障、经济调控等各具体领域的最新研究。课题的区分受限于提出者的视野,故重叠以及遗漏无可避免,以上列举不构成对研究者的任何限制。我们期待来自各领域的思考能在同一平台上交相辉映、相得益彰,并为整全之思考提供不同的可能性。


我们相信,中国法学通说形成之关键即在于各学科间共生关系的持续发展。《人大法律评论》将以此理念为导向,在本次年会及今后的征稿中作积极探索。

会议注意事项


《人大法律评论》2022年冬季年会拟定于2022年12月中旬举办,具体时间和举办方式,请留意人大法律评论微信公众号后续通知。


收稿邮箱:ruclawrev@gmail.com;

来稿邮件主题:“姓名-2022冬季年会”;

投稿截止时间:2022年12月10日。


编辑部将根据来稿质量与选题分布,遴选8—10名报告人做专题报告,并定向邀请相关领域学者进行评论。投稿中的原创论文还将择优推荐至《人大法律评论》(CSSCI收录集刊)发表。诚盼各位同仁积极投稿!


筹备组联系人:

王子予:ziyuwang@ruc.edu.cn

谭耀淇:yaoqi@ruc.edu.cn

罗寰昕:ruclhx@163.com

曾   佳:503672955@qq.com


《人大法律评论》编辑部

2022年11月4日    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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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任编辑 | 郭晴晴
审核人员 | 张文硕本文声明 | 本文章仅限学习交流使用,如遇侵权,我们会及时删除。本文章不代表北大法律信息网(北大法宝)和北京北大英华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律意见或对相关法规/案件/事件等的解读。往期精彩回顾专题征文 |《北航法律评论》专题征文:“公司法修订”+“数字经济治理”专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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