借给朋友银行卡,赚了300元,19岁小伙成为犯罪“头目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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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岁的马伟是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人,初中未毕业就外出打工了。2022年年初,马伟辞职后在家待业。
一天晚上,曾与马伟一同打工的李明约马伟聚餐,李明告诉马伟想借他的银行卡用一用,马伟也没多想就把银行卡借了。第二天,李明将银行卡还给了马伟,同时还给了马伟300元作为报酬。
用一下银行卡竟然还有300元的报酬,马伟觉得很意外,便问是如何嫌钱的,李明就告诉他赚钱的“技巧”,马伟便心动了,主动加入了李明的“跑分”生意。
渐渐地,马伟也做出了“业绩”,还拉来了他的几个同学和认识的朋友加入。正当他们做了几单准备大干的时候,警察找到了他们。
目前,马伟因涉嫌帮信罪已移交至河南警方办理。
此次移交至河南警方的还有一名20岁的小伙刘峰,他也是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人,中专毕业后在一家洗车店打工。
前不久,刘峰在给一辆河南籍车辆洗车时,该车司机主动和他聊了起来。聊天中,司机问刘峰有没有银行卡,想借用一下,可以给200元的费用,刘峰便心动了,将银行卡和密码一起给了司机。
十几分钟后,司机把卡还给刘峰,还给了他200元的报酬。拿到钱时,刘峰有些忐忑,猜测他们拿着银行卡可能做了违法的事,但转念一想,自己也没有参与,肯定不会有什么问题。
让刘峰没想到的是,没过几天,警察还是找到了他——因涉嫌帮信罪,他被河南警方上网追逃了。
张利是一名在校学生。今年4月中旬,有陌生人申请加他QQ为好友,张利通过申请后,对方向他介绍租借微信号的业务,并告诉他出租一天可以赚120元。对方称每天只是用他的微信发发广告,张利便答应了。
双方约定,租借一天的期限为前一天下午五点半至第二天下午五点半,到期结款。到时间后,对方向张利转来120元酬劳。但等张利重新登录自己的微信后却发现,他的微信群聊中多了不少诸如“XX牛股群”之类奇怪的群。微信官方还提醒他违反了微信使用规范,禁止他拉人进群聊。
在残留的聊天记录中,张利看到别人使用他的微信号拉人进所谓的“炒股群”,这才感觉不对劲,而此时他的微信号已经无法使用。
本想着这事就这么过去了,直到警察找到了他,他才知道自己涉嫌犯罪了。
“在‘断卡行动’中,我们重点打击为电信网络犯罪提供银行卡、手机卡的黑灰产业链犯罪,触犯‘帮信罪’的案件数量呈高发态势。”十堰市公安局反电信诈骗中心负责人毛群介绍。
“帮信罪”案件的涉案者大多是年轻人,年龄主要集中在16岁至30岁,受收入、文化程度、家庭等多方面的因素影响,沦为典型网络诈骗分子用来“洗钱”的“骑手”。
其作案方式为出售、出租、出借本人银行卡或第三方支付账户,为电信网络犯罪提供资金结算帮助。
毛群说,出租、出借、出售自己QQ号、微信号、支付宝账号的年轻人中,还有在校学生。尽管有的涉嫌犯罪者称并不知情,但“不知情”不等于可免责。请大家务必要提高警惕,小心中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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