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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修正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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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来源:公安部


公安部令第113号

 

现发布《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修正案》,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
 

公安部部长 孟建柱

 

2010年11月26日

 

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修正案

 

将第一百七十二条修改为:“对拒不执行公安机关依法作出的责令停产停业决定的,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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